在职公积金

  在职公积金     |      2023-02-25 20:00:58

    在职公积金

    在职公积金涉及缴存、提取、转移、封存等多方面业务,以下是相关规定及简要流程介绍:

    缴存

    规定:职工在职期间,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基数,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。具体缴存比例一般在5%-12%之间,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,但不得低于5%,不得高于12%。缴存基数通常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。

    流程: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,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。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后,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应缴存的部分,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,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
    提取

    规定:不同地区提取规定略有差异,但一般来说,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;偿还购房贷款本息;租赁自住住房;离休、退休;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可以提取。

    流程: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,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证明。职工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,如身份证、购房合同、贷款合同等,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。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,将提取金额打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
    转移

    规定: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,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,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手续。

    流程: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,并提供开户证明。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,填制“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”,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。

    封存

    规定:职工离开工作单位,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,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。

    流程: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封存表格,如《住房公积金(补充住房公积金)封存清册》,并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。将表格和材料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,审核通过后办理封存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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